人能听到幸福吗? 文/孙孟晋

人能听到幸福吗?
文/孙孟晋

很多年前有过一股风潮,听唱片,是为了听里面指挥的乐谱掉地上的细微声响。这种毛病如果只是练练听觉,不算是坏事。因为今天做音乐的要比这更疯狂,他们甚至要把城市里的嗡嗡声响采样下来,随后经过加工而对外播放。所以,这类人也被称为声音艺术家。

当音乐发展到对声音的研究,其实也就类同于外科医生对人的骨骼的研究。

某个名人说过:“听觉是和心灵产生共鸣的”。俗一点的人就会直接地说:听到了幸福。

大多数情况下,音乐是一帖疗伤的最佳药方。尤其在空间上越来越挤压的当代,幽闭成为一种生存习惯。从美学角度看,对他人的审美早已转化为自我审美。生命缺少歌唱的机会,那么,抚摩至骨头的抒情就有了神医的作用。曼妙之声,可以抵抗世界的嘈杂。但也有反其道而行之的,德里达的话可以证明:“正如理性守护着思想那样,某种疯狂最终也守护着思想”。但二十世纪疯狂的节奏乐快车最后却以偏离了方向而告终,当新世纪的钟声敲响,一切复归平静,所谓的后摇、Dream Pop、Indie Rock(独立摇滚)几乎涵盖了整个世界的主流乐风。

也许,我们应当在清醒的时候了解迷醉的方向。侧耳倾听内心防线之处的温暖。人扩张的能力和音乐的走向是呈正比的,这点和不同时代的音乐人的境遇也有关系。流行音乐史上,黑人音乐家是为了生存而挣扎的一群人,他们甚至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。回忆一下,在那些人里面,很少有逃脱险恶命运的巨掌的。据说,布鲁斯之母贝西·史密斯死于高速公路,乡村布鲁斯的传承者之一“瞎子”莱蒙·杰弗逊在雪地里去世……但他们吸进的是苦难,吐出的却是感激。二十世纪音乐的精彩在于与命运息息相关,同样,它也毁于抗争的呐喊。

我相信对听觉的理解,约翰·凯奇属于最透彻的人之一,他提出了“人群与场所”的概念,并在自己的作品里实现4分33秒的静默表演。但西方人的声音空间概念,远远晚于东方包括中国的古乐。古乐里的间隙才是绕梁三周的缘由,人的渺小与人的超脱,尽在那静默之中。当人类开始寻找未来的场所,管平湖的古琴曲便被放置到别的星球上,这也说明东方文化里拥有深远的吸纳度。

有人在聆听阿炳悲凉的《二泉映月》时,指责阿炳本人召妓的事,好像身体寻找欢愉和内心感知悲伤是有抵触的。其实不然,肖斯塔科夫斯基是在恐惧之中写出一部部辉宏的交响曲的;爵士之父阿姆斯特朗生性羞怯,但他恰恰是最会取悦观众的。而当代人的神经脆弱,正好需要一种近似于为孤独喝彩的疗伤过程。

相对于其他感觉,听觉的灵敏也是关于情绪的追踪。音乐,贯穿着情绪。最可证明的是,人的年龄决定了音乐的含义。Johnny Cash人生最后几部作品充满了感恩的情绪,也就是说,他的歌声很快会通过你的耳朵进入你的内心。于是,感动与否又和听觉对象有关。

有人告诉我,老“垮掉的一代”金斯伯格曾经举办过这样的诗歌朗诵会:只念一个词——爆炸。声音高亢,一声盖过一声。但当时他并不以为然,只把它看作一种声音的把戏。但911以后,在那个人耳旁回旋着的是金斯伯格的那个“爆炸”声,并持续很长时间。这大概可以称作声音的联想,如果在任何一场当代噪音演出中,你不打开声音的联想,等于没去过那个场所。

对于更多的人,是在音乐的联想里得到安慰。尤其在内心容易长久关闭的时代。竖起耳朵,往往是夜间的私密活动。如果一不小心,在音乐里听到了相似的人生,情绪上马上就会得到最持久的平息。

当代人的生命自由也体现在甩掉重负,听觉的作用是最快的。